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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人民卫士:陈光明

【字号:    】        时间:2022-10-14      

 寒来暑往,始终如一,检务为民是他不变的信仰。在检察事业中,他用数十年的坚守奉献奏响了一曲悠扬的赞歌,用严谨务实、无畏斗争、真挚为民、敬业奋斗这一串串音符连成了最美的华章。

陈光明,1963年出生,是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中共党员。1987年进入检察院工作后,先后担任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公诉科科长、批捕科科长等职务。从检35年,他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办案,承办的各类刑事案件定性准确、无一差错,先后四次荣立三等功、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

敢打硬仗,能打胜仗

2020年2月,公安机关以徐某某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余项罪名向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案卷材料繁多、证据零散且收集困难,着实是块“硬骨头”。

“时间紧,任务重,要抓住每一分每一秒!”面对涉黑涉恶案件,陈光明不辞繁重,严把案件审查质量关,以自身为模范带领办案组成员仔细梳理、吃透全案现有证据,并多番引导公安机关进行取证,为后续提起公诉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在他的带领下,办案团队形成了长达600多页、38万余字的审查报告,条分缕析。同时在他语重心长的释法说理下,全案12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无一上诉。

心系群众,如我在诉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帮我们追回了款项!我自己也没敢抱希望,没想到你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我打心眼里感激、佩服!”被害人蒋某等人接过属于自己的37.7万元涉案款时,激动地流下了泪水,并将手中的锦旗郑重地交到了办案人员的手里。

原来这是一起利用虚假股票交易平台进行诈骗的案件,被告人王某等9人是一伙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冒充证券公司员工将被害人拉进微信群,由“专业荐股师”向被害人实施诈骗。

“这样的案件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被害人为了损失还在寝食难安,惩罚犯罪与追赃挽损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陈光明在办理案件中时刻提醒自己。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向9名被告人详细解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告知他们积极退赔是认罪认罚重要的考虑因素。通过与辩护人、被告人近亲属积极沟通,最终9名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了全部损失,同时陈光明借此机会向被害人开展了反诈骗普法活动,提醒被害人切勿随意相信“稳赚不赔”的投资陷阱,防患于未然。

恪尽职守,无私奉献

    陈光明长期处于办案一线,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从科长到主办检察官,一直以来带头办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2015年9月,在单位体检时他被查出患有严重的甲状腺恶性肿瘤,手术前两天还在安排手头的案件,术后不到一个月又奋战在岗位上,他说面对数量众多的案件,他没有办法安心睡在家里看同事们加班,大家都说他是积劳成疾,但他却不赞同“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没有谁得病是工作累出来的”。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陈光明同志不顾个人安危、不计个人得失,作为一名有着26年党龄的老党员,他积极投身抗“疫”,在下沉社区值守卡点、运送物资、为居民监测体温,为疫情防控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身着‘检察蓝’,就要以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陈光明这样说道。而他也一直身体力行地践行着这份崇高信念,凭着对检察事业的至高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由衷热爱,一直在用实际行动实践着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而无私奉献的庄重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