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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咸安区检察院被国家部委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字号:    】        时间:2023-01-03      

近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四部门联合颁发的“节约型机关”证书。


近年来,咸安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由司行局牵头坚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融入检察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引导检察干警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良好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宣传发动,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明,指导规范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努力推动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