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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是否继续羁押 听人民监督员怎么说

【字号:    】        时间:2022-04-22      

  

12月21日下午,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召开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会。该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


员额检察官 张吉生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就该案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变更强制措施理由作了详细说明。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汇报情况后,也对该案谈了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人民监督员 刘莹


人民监督员 罗轩


人民监督员 肖荣华

经认真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王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检察机关对王某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意见。

此次公开审查形成了详实的会议记录,听证意见将作为是否对王某变更强制措施的重要参考。这次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又体现了检察机关公开、公正、公平的宗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不容情,但法不外乎情;司法有温度,方可暖人心。检察机关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既严格落实了案件的办理程序,也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传递了检察温度。”人民监督员罗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