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25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 日在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先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咸安高质量发展,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获得全国检察系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省特级单位、全市先进检察院、全区先进单位等荣誉。

一、主动融入全区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服务大局放在首位,注重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对铁铺村26户76人定点精准扶贫,种植大棚蔬菜千余亩、修路1.2公里、加固堤坝围垸4.2公里,帮扶资金100余万元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救助2名贫困户被害人3.5万元,实现高质量脱贫。《每家每户都有了致富路子》文章在检察日报头版、学习强国平台刊发。

用情守护绿水青山。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依法追究滥伐、盗伐林木等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组织“补植复绿”活动,补植苗木3000余株,确保受损生态得到及时修复。以诉前解决问题为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通过检察建议“搬走”亿丰农贸市场附近约5000立方米建筑垃圾,清除田间地头废弃农用地膜、村公路旁40余吨垃圾等。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快捕快诉、依法打击30余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718万余元。通过检察官“街头摆摊”普法,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走进湖北科技学院等开展“校园防诈、守护平安”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防骗、识骗、反骗能力。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落实“鄂检十条”1,批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各类犯罪226人,起诉327人;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社会危险性,对涉营商主体,依法不捕89人,不诉34人,建议适用缓刑58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9人。《转为取保候审,四民企重现生机》文章在法制日报、学习强国平台刊发。

二、着力守护国家社会安定,顺应人民安居乐业新需求

五年来,我们深入推进平安咸安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实现人民幸福美好生活。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835人,提起公诉4911人,不捕889人,不诉287人。其中对1123人的多发性侵财犯罪、42人的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70人的毒品犯罪依法提起公诉。坚持防疫、履职两手抓,办理涉疫刑事犯罪案件16件20人,有2件为全省典型案例。如马某某口罩诈骗101.5万元选入全省十大打击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大力铲除黑恶之根。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70人、起诉107人,保证案件清结、打财断血。从严从快办理咸宁首起校园“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严审细查办理被告人阮建国、佘益功等23人在生猪屠宰、猪肉批发行业涉黑案件,打响湖北“扫黑除恶第一枪”。

着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2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4人。切实履行药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汀泗桥镇、浮山办事处等乡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农资店存在农药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排外卖平台和商户;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大型商超内的各类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监督对食品抽检不合格行为立案查处5起。

  协力维护“脚底下的安全”。问题井盖,人命关天。通过办理被告人杨某、镇某某擅自打开窨井盖致人掉入井中溺亡案件,联合公安、城管、市政等多部门通过“打、防、建、治”推动窨井盖治理,切实解决群众脚踏实地的安全感。同时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尽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687件,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要求,确保涉法涉诉不赴省进京上访。深化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办结刑事申诉案件8件、国家赔偿案件7件,为24名涉案贫困家属申请救助金50余万元。推进重复访治理工作,已化解4件。

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好社会公平正义底线

五年来,我们始终注重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权力运行相结合,推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

围绕专业化建设,做优刑事检察。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7件,撤案64件;纠正漏捕156人,纠正漏诉30人、漏罪167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向二审提出抗诉16件。纠正监管场所各类违法304件,办理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 5件5人。开展“纸面服刑”3专项清查,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7人,监督收押收监2人。立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

秉承平等保护原则,做强民事检察。 加强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监督案件117件。协助解决“执行难”问题,对7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批捕起诉,对1件农民工欠薪案件支持起诉。加强对虚假诉讼4的查处力度,精准监督民间借贷纠纷领域虚假诉讼2件,强化刑民互动,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如陈某某两兄弟为逃避法院执行其财产50万元,以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经本院监督后,依法追究了两人的刑事责任,法院再审撤销其裁判,第三人的债权也得到了维护。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诉讼审判监督,办理监督案件65件,提出检察建议95件,法院已采纳。围绕征地拆迁、项目规划、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5监督工作,以办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案件2件。如办理的一起劳动仲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通过调处,化解了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纠纷,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35700元,案结事了。

守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对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立案18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6件,提起诉讼6件,法院全部支持。督促行政机关关停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和个人13家,治理被污染的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湿地、林地8万余亩,清理生活和建筑垃圾1.5万吨、废弃地膜24万斤,拆除水库违法建筑4处,监督修缮烈士纪念地1处。持续守护国有财产安全,对人民防空工程少征收2337万易地建设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追回一起滥用职权案件中违规套取国家低保金116万余元。

   用心呵护未成年成长,做好未成年人检察。严厉打击性侵、抢劫、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49人,不捕涉罪未成年人62人;提起公诉155人,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9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50余次,成立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和观护基地,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7份,实现专业办案和社会帮教的深度融合。

四、切实解放思想,以改革促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司法体制改革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司法改革要求,以改革求突破、以创新谋发展,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积极支持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相关机构、职能及18名检察人员转隶至区监察委员会。主动与监察机关做好司法衔接,成立职务犯罪检察办案组,抓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办理案件69件79人。办理了陆某徇私枉法,徐某受贿、滥用职权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主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7制度,24名员额检察官、25名检察辅助人员、9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将88%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落实员额动态管理,遴选4名员额检察官,交流、退额4名。落实办案责任制,细化完善“权力清单”,对不合格案件启动追责程序,推进“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司法亲历性,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1092件。

着力推进检察业务改革。贯彻司法为民精神要义,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2.7%,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推开检察官业绩考评,落实以“案-件比”8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达到1:1.11,减轻当事人诉累。全面推进案件评查制度,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

五年来,我们始终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强化纪律作风,加强业务能力培养,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利用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APP、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检答网等学习平台多形式、大规模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主题教育,充分依托“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政治忠诚。

  坚持不懈抓素能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文化育检,扎实推进员额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常态化选任工作,完成二批司法雇员招录,全面增强一线办案力量。大力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通过交流互动、岗位练赛、文体活动等平台,强化思想和能力建设。有5名青年干警担任部门副职,成为强劲的后备力量,在各自的岗位上释放着青春活力。

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9,有91件过问、了解事项被记录。对市检察院对区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红色基地12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报告会13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函询、谈话提醒1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

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高度自觉,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向区人大及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1次。举办教育整顿座谈会、“公众开放日”、公开听证会等重大活动49次,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592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54条,公开法律文书3889份,公布重要案件信息1494条,提供律师阅卷1096次,发布检察微信公众号860期2000余篇,依法公开公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区检察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努力展现了新作为,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努力彰显了新担当。这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工作的前瞻性和精准度还不够强,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率还不够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有待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法律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相适应,监督刚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四是干警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跟上形势任务发展需要,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短缺,队伍素质的提高和作风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助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咸安新篇章,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检察机关发展规划》,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以“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为着力点,推动“四大检察”10“十大业务”11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咸安打造四个首善之区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以更大作为服务区域发展新格局。紧扣建设“中国桂花城、华中康养区”,打造“文明城市、城乡统筹、营商环境、人民幸福”四个首善之区,不断丰富“依法履职尽责 服务保障大局”这条主线的内涵,积极参与区域社会治理。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融合机制,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持续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整体协同性,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绘就咸安高品质生态画卷。

二是坚持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更高水平推进平安咸安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涉政、邪教、暴恐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确保“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断卡”12“打击治理境外赌博”等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惩治预防新型非法集资犯罪力度、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办案中高质量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注重办案源头治理,以更大力度提升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中的主导作用,依法该用尽用、准确适用,完善自愿性、真实性保障机制,探索建立证据开示制度。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大力推进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坚持“应听证尽听证”,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与监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规范监检衔接,同步落实违法违纪、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格局,持续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活动,坚持宽严相济、宽严有度,依法惩戒、精准帮教,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提升答复质效,降低重复信访率。

四是立足法律监督主业,以更优效果提升检察工作品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系统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方面,加强立案侦查监督,注重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不该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坚决防止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深化审判活动监督,建立案件诉判不一审查机制;完善执行监督,加强对各环节“纸面服刑”等问题的监督纠正;推动“两法衔接”应用,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做强民事检察方面,抓好《民法典》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贯彻实施,强化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加强虚假诉讼惩治力度,探索建立防范、发现、追究机制。做实行政检察方面,完善和落实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准确把握行政检察监督在对象和目的上的双重性,统筹推进、全面发展各项行政检察职能。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突出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问题,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加大国有资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案件办理力度,稳妥推进办理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特殊群体保护等领域案件。

五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淬炼检察精兵。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更高质量做实司法改革“精装修”。扎实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强化检察人员政治与业务融合推进。落实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检委会案例学习等机制,加快人才培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营造崇尚职业精神、爱岗敬业、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续纠治“四风”、抓实“三个规定”,健全追责和常态化通报机制;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内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推动检察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

新时代赋予新任务,新征程要有新作为。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忠诚履职,奋发有为,推动新阶段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四个首善之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咸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