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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4-03-22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20241 日在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先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区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检察担当助推区域发展

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93人、起诉1051人。从重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起诉毒品犯罪25人、“盗抢骗”犯罪316人,形成有力震慑。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办理1起涉黑案件,提起公诉15人,追诉犯罪嫌疑人2人。被告人沈文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下游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7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27人。采取联席会议、专题研讨、同堂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交流,着眼解决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存在的认识分歧和实践难点,形成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强大合力。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捕341人、不诉451人、建议适用轻缓刑602人,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8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2.76%,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立面。助推源头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5份,加强事前沟通会商、事中衔接配合,落实整改率达100%,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如在办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件中,对案件反映出的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考试秩序管理方面漏洞,我院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二)营造暖商护企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与区工商联共同印发《关于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市场主体案件不批捕10人、不起诉20人,对7家涉案企业启动企业合规程序。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制定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方案开展涉市场主体“审慎适用羁押强制措施”专项活动、涉市场主体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专项活动、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7件次、提前介入侦查4次,1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

(三)守护美好生活环境。保护蓝天碧水青山,坚持惩治犯罪、修复生态、预防污染全面发力,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件、公益诉讼案件39件,督促整治污染企业4家,清理固废1500余吨。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水资源、岸线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监督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开展水域巡查,今年共办理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农贸市场、网络餐饮、保健品等重点领域,办理涉食药品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相关部门整治违规商家150余家。积极参与医疗美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查处问题店铺23家。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检察作为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检察履职与司法为民深度融合,切实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为。

(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如我在访”的精神减轻群众访累,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件388件,均在七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领导包案、司法救助等措施攻坚化解3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真正解法结、化心结。落实“应听证尽听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以听证员身份参加案件审查,公开听证案件409件次。同时主动前往基层组织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如到向阳湖、大幕、高桥乡镇综治中心开展三起案件公开听证,既让村民参与讨论,也向村民普及法律常识,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因案致贫困难群众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救助金额30万元。

(二)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依法不批捕39人,不起诉19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对主观恶性深、后果严重的,批捕25人,起诉21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成年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逮捕率为100%,起诉率为100%。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活动,全面了解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针对学校周边书店、文具店、电竞酒店违规经营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份,均已采纳。丰富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方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次,将法治观念的“种子”深植于未成年人心中。2023年8月,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荣获2018-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

(三)用心办好为民实事。积极开展“一下三民”和“平安咸宁全域提升”实践活动。全院干警按照“四必访”的要求,深入走访困难群众、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和基层平安建设工作人员,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4个。如双溪高铺村村民王某与老挝籍女子育有两女但未领结婚证,孩子无法上户口的问题,本院干警协调解决了王某的“心病”。同时入户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群众法律素养。深入开展志愿服务为创文添砖加瓦,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专题培训会2次,以万人洁城志愿服务、爱国卫生运动专项活动为依托,常态化创文值守、下沉社区服务605人次。1名干警荣获“咸安好人”称号。

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牢记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推法治咸安建设。

(一)刑事诉讼监督更为有力。对公安机关依法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14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47件次,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3件次,采纳纠正意见92件次,纠正违法采纳率92%。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2件,二审采纳并改判1件。开展检警同堂培训2次,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走深走实。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133件,已全部采纳;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158件次,已全部纠正;财产刑执行检察核查罚金刑160人,书面提出纠正95件,已全部采纳。11月25日,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案成果推进会上,我院第三检察部代表咸宁市检察机关交流经验。

(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显精准。受理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件。受理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6件,提出检察建议16件,均已采纳并回复。受理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1件,提出检察建议21件,均已采纳并回复。与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进行会商,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活动。积极开展虚假诉讼案件监督活动,已办理8件相关案件。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借贷平台监管类案”为切入点建立了借贷平台类案法律监督模型,着力推动解决金融借贷领域非法借贷案件、虚假诉讼案件高发的现象,该项工作在全市数字检察工作办案成果推进会上交流经验。12月18日,我院代表咸宁市检察机关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型决赛。

(三)公益诉讼检察更有成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实现法定领域全覆盖。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诉前整改率达100%,以最小司法成本实现最优治理效果。

(四)检察侦查工作更加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861件次,采取的主要侦查措施包括询问证人(被害人),调取书证,调取电子证据等。如2023年5月,为查明涉罪未成年人的真实年龄,未检办案组远赴深圳寻找接生婆,前往大幕乡寻找当年参加出生宴的亲戚、朋友,为案件的办理提供重要证据。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犯罪职能,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3件22人,提起公诉7件9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查处4人,达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的约束效果,构筑依法依规司法的检察防线。

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以能力建设筑牢发展根基

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院党组“首个议题”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28次,更加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配合上级院开展政治督察1次、区委巡察1次,深入开展自查整改。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讲好法治故事,宣传正能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

(二)夯实队伍素能建设。开展各类教育培训198人次,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46次,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题,组织21名干警开展检察案例演讲比赛。建立健全实战实训、青蓝对接、岗位带教等素能养成机制,抽调5名青年干警办理大要案、专案。优化队伍结构和干部资源配置,选任40岁以下部门主任3人,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

(三)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清廉咸安”建设,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深入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党纪法规。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构建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闭环”。从严从实强作风,深入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以案为鉴传达学习相关典型案例通报11次。开展“三个规定”填报、案卡填录质量、上班考勤、理论学习情况等检务督察19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以司法透明规范权利运行

始终牢记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43人次,其中列席参加检察机关会议13次、参加公开听证活动6人次、走访企业3次,主动走访省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21人次,认真听取、采纳意见建议。会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实现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二)依法接受监督制约。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自觉接受监委、法院、公安等机关履职制约。加强监检衔接,建立案件管辖、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系列机制。对诉判不一的案件逐案评查,与法院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审查起诉质量。接待律师阅卷359人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司法监督模式,聘任22名听证员,组织各类公开听证56,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07人次,深度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公益诉讼“回头看”等业务工作。运用检察官网和“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咸安检察微信公众号105期,国家、省、市级等新闻媒体采用稿件180篇,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零距离接受群众监督。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在服务大局方面,立足自身职能的相关举措仍需强化;在司法办案方面,法律监督刚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典型性、引领性的精品案件还不多;在队伍建设方面,干警的能力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专家型人才短缺,人才梯队尚未形成。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咸安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上级院工作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要求,为推动“四个首善之区”成势见效提供更坚实的检察保障。

一是要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彰显新气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从严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政治督察要求,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要在精准服务大局上作出新贡献。紧扣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唱响做实“中国桂花城、华中康养区”两张名片,推动“四个首善之区”建设成势见效,优化落实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守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主动参与金融风险防控治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挂案”清理等工作。

三是要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讲好以案释法的“检察故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生态环境、食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特殊群体保护、财产权益保障等方面监督办案力度,紧扣共同缔造强化司法供给、破解痛点堵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信访件件有回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公开听证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机制的保障权益、暖心稳心作用,深化诉源治理,增进社会和谐。

四是要在做强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要求,切实扛起更重责任。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聚焦新的案件质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律监督协同,破解法律监督难题,下大力气补齐短板弱项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稳步构建适应现代化要求的检察权运行体系和科学管理体系。深化“四大检察”创新实践,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等机制,加大公益诉讼创新履职力度,努力贡献更多咸安经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五是要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呈现新面貌。推进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抓作风、树正气、塑形象。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更新思想理念,提升履职能力,弘扬斗争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守正创新担使命凝心聚力谱新篇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委和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把人民的希望变成我们的行动,努力为谱写新时代咸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①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加强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应当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

②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③涉案企业合规:办理涉企案件的检察机关,在依法不捕不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实现检察办案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0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部署开展两轮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宣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④法律监督模型:就是把司法办案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监督点”以及发现监督线索的过程“固化”下来,形成一套可推广的体系。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

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指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对相关犯罪记录,应当依法采取保密措施,非有法定事由,未经严格审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河长制”最初因太湖蓝藻事件而在江苏发端,后被作为有益经验而在全国推广。“河长制”获得广泛推广后,在此基础上又衍生出“河长+检察长”的升级版协作机制。“河长+检察长”的治理模式已在全国范围内获得广泛推广,拓宽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来源,且提升了检察监督的效能。

⑦《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2年3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为政法干警划定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