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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1-2月份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字号:    】        时间:2022-03-09      

      2022年1-2月份,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0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1人,不捕30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182人,决定不起诉7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63人,第二位的是盗窃罪36人,第三位的是诈骗罪19人,第四位的是交通肇事罪13,第五位的是故意伤害罪9人。

     

0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共适用认罪认罚审结案件170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44人,法院采纳44人,采纳率为100%。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39人,法院采纳39人,采纳率为100%。

 

03、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开展立案监督合计1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次,已纠正3件次。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1件。

 

04、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3件,已全部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发现违法情形2人,已提出书面纠正2人,已全部纠正;财产刑执行检察核查罚金刑29人,书面提出纠正27件,已采纳27件。

 

05、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1件,初查2件,不立案2件。 

 

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01、立案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件,未到二个月回复期1件,占总数的100%。资源保护领域3件。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01、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人犯罪3人。

02、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6人,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人犯罪决定起诉5人。

03、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7次,开展社会调查15次,亲职教育13次,心理测评11次,亲情会面1次,通知法律援助10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接受群众信访107件,其中来电44件、来信7件、“12309”网络信访38件、来访18件。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人数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3万元。其中对扶贫对象发放求助2人,发放司法求助金4万元

 

六、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01、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共14件。其中刑事案件7件,刑事执行检察5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事项2件。

 

02、长江大保护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批捕和决定逮捕2人。逮捕主要罪名有非法狩猎2人。

 

 

七、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共47件。其中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7件。

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中,刑事检察类(含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