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0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1人,不捕30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182人,决定不起诉7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63人,第二位的是盗窃罪36人,第三位的是诈骗罪19人,第四位的是交通肇事罪13,第五位的是故意伤害罪9人。
0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共适用认罪认罚审结案件170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44人,法院采纳44人,采纳率为100%。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39人,法院采纳39人,采纳率为100%。
03、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开展立案监督合计1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次,已纠正3件次。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1件。
04、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3件,已全部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发现违法情形2人,已提出书面纠正2人,已全部纠正;财产刑执行检察核查罚金刑29人,书面提出纠正27件,已采纳27件。
05、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1件,初查2件,不立案2件。
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01、立案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件,未到二个月回复期1件,占总数的100%。资源保护领域3件。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01、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人犯罪3人。
02、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6人,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人犯罪决定起诉5人。
03、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7次,开展社会调查15次,亲职教育13次,心理测评11次,亲情会面1次,通知法律援助10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接受群众信访107件,其中来电44件、来信7件、“12309”网络信访38件、来访18件。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人数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3万元。其中对扶贫对象发放求助2人,发放司法求助金4万元。
六、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01、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共14件。其中刑事案件7件,刑事执行检察5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事项2件。
02、长江大保护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批捕和决定逮捕2人。逮捕主要罪名有非法狩猎2人。
七、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2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共47件。其中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7件。
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中,刑事检察类(含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