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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河道行洪的违法建筑拆除了

【字号:    】        时间:2023-04-25      

天快到了,雷雨天气多发频发,很容易引发洪涝灾害。看到河滩上没有违法建筑,河水流泻顺畅,心里感到很踏实。”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龙潭河旁,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

2021年10月,咸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某居民在未办理规划和用地等行政审批手续、未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龙潭河河滩上私自建造了一间面积约50多平方米的房屋,属违法建筑。


该建筑周边小区人口密集,一旦河道泄洪受滞,极易引起洪水泛滥,影响沿岸居民生产生活和行洪安全,严重破坏了水域功能和生态环境。咸安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拆除违法建筑物,确保行洪畅通和度汛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通过政策宣讲、释法说理,2021年底,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河道顺利恢复原貌。2022年,咸安区检察院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全区河道安全大排查,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2023年4月,在汛期来临之际,该院检察官再次来到龙潭河旁,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河道是否仍存在安全隐患。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助力淦河流域综合治理,把淦河打造成生态之河、美丽之河、文明之河、富民之河,实现人水和谐共生发展。 (通讯员:顾华 黄黎 编辑:许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