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相关职能部门对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法律监督文书均予以采纳和回复,宣告着该院对咸安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巡回检察工作圆满结束。
此次巡回检察工作中,该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自身高质量发展和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并运用大数据助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提升质效。
搭建信息平台
在巡回检察中,以大数据核查为主,查阅档案、走访座谈、询问了解相结合的调查核实手段,通过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有关单位的充分沟通和配合,根据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积极探索构建多源化社区矫正检察数据信息库,囊括交付执行类、管理定位类、现实表现类,多途径获取有价值监督数据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快速掌握社区矫正机关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矫正数据,节约监督成本,使检察监督由“下海摸鱼”向“织网捕鱼”转变。
数据比对、调查核实
一是核查社矫对象是否脱管、漏管、不假外出及涉嫌违法犯罪等违法违规情形。综合比对涉及社区矫正对象各类大数据,利用大数据比对分析来发现监管中的问题,建立数字赋能以促进社区矫正监管、帮教和法律监督工作。二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针对大数据核查发现相关问题,积极通过调取相关证据、询问相关当事人、听取被监督单位意见等方式查明事实,提升取证规范性,为后续启动法律监督提供证据支撑,也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见的针对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监督整改落实
巡回检察结束后,一方面,针对本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报告,反馈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另一方面,建立共同协商机制和公开宣告机制。对于社区矫正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座谈协商寻求解决之道;对于有代表性的监督案件,建立监督意见公开宣告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参与,强化检察监督的严肃性,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以增强法律监督的刚性和社会支持度。
大数据核查手段是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一次有益尝试,以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是新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内涵和新要求。据悉,该院将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应用,通过“大数据”运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