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徐宏红)“孩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是谁?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家长是否不再负有监护职责?”2月17日、18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受邀参加湖北科技学院附属泉都学校六、七、八年级学生家长会上,先后两天为该校900余名学生家长送上一堂主题为《家校共建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课。
课堂上,检察官巧妙引用教育名言 “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培养人这样一个极其细微的任务”,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辅相成的重要意义。检察官以家庭保护、监护人职责以及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干预等内容为核心,结合辖区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案件发生的根源与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就如何强化孩子的安全管理、未成年人如何有效预防涉罪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针对家长们普遍关注的如何与学校密切配合、怎样科学教育孩子等话题,检察官给出了专业建议。希望家长们切实担当起孩子 “第一任老师” 的重任,多与孩子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孩子的内心想法,及时察觉孩子是否存在异常行为。一旦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还可联合学校、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予以纠正。
“通过法治课的学习也增强了自己的法治意识,会加大对孩子的关注,配合学校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进行纠正。”课后,家长们纷纷表示此次法治课让他们收获颇丰。
据悉,咸安区检察院在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时不仅会根据受众的特点,量身定制更具针对性的法治课程,还将建立长效沟通机制,与学校、家庭紧密协作,全方位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