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熊雯)为确保案件公平、公开、公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2021年9月15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8起涉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危险驾驶案开展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公安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及辩护人参加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蔡迎春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证据情况以及公开审查听证的议题,从法律适用以及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角度,阐明检察机关拟对8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依据和理由。随后,公安机关阐明案件查获情况。
在全面了解案情、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法规后,与会的听证员会进行独立评议,一致通过了检察机关对8名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危险驾驶罪对公共安全具有重大危害,但是基于国家政策考虑和个案中具体事实来看,均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意作相对不起诉符合现代‘审慎、谦抑、文明’的司法理念和少捕慎诉的国家政策,本次听证既起到了对当事人的教育作用,同时又给当事人敲响了警钟。”人民监督员刘莹表示。
8名犯罪嫌疑人纷纷表示对听证员和检察机关的感谢,并表示把本次醉驾的教训积极宣传,让自己亲朋好友也同样认识到醉驾的危害性,今后一定做守法公民,树立正面的企业主形象,努力创收,保就业,为疫后经济复苏做贡献。
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主动听取听证员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展现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